今年初,中央发出号召,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调“做合格党员”要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自三月起,省老教办在全省老教系统开展“喜迎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征文活动,要求广大党员结合自身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学习体会,谈在思想上如何不忘初心,在生活中如何立身修德,在工作中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做合格党员”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作为离退休后的老党员能不能、该不该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党组织要不要严格要求离退休党员,答案是清楚和肯定的,但是长期以来,理论上存在着不同意见,行动中存在着两种做法。我觉得回答离退休后能不能、该不该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问题,需要找到问题的两个关键点和一个变量。首先是入党这个源头起点,其次是离退休这个转折点,然后是健康状态这个变量。加入党组织是人生的一次质变,是由一个自然人向具有理想信念、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的质变。每个党员在加入党组织之初,都下决心自觉自愿地为党和人民利益作出牺牲奉献。举手宣誓就是表示无论何时何地绝不反悔,坚持到生命的最后一息。可是在入党后,伴随着岁月的磨难,有的党员经受住各种考验愈挫愈奋,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都保持了革命激情和先进性,晚年更加坚定成熟。也有的党员经不起挫折和诱惑,心灰意冷改弦更张,半途而废背叛初衷,最终在人生某个节点和党分道扬镳了。还有一些党员既没有保持旺盛斗志,也没有彻底背叛初衷,而是革命意志衰退,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失去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从这个角度考察,党员离退休后能不能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与离退休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与一个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有直接关系。加入共产党是自愿的,所以党章规定退党也是自由的。唯独没有既要党员招牌,又不想履行义务的自由。所以只要在党一天,作为个人就要自觉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天,党组织就要严格要求管理他一天。如果本人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党组织也对他放任自流,是违反党章规定的。
另一个节点是退休。退休究竟给人带来了哪些实际改变?这些改变发生后还能不能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觉得退休后比较明显的改变是三条:一是离开了工作岗位,免去了行政职务,失去了职责权力。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离开了为人民服务的主战场,主要时间和精力转换到了家庭和社会生活中。二是中断了几十年“五加二、白加黑”的生活节奏,生活起居改变了原先的规律。三是没有了组织上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以及职务升降的行政措施,个人行为规范主要靠自觉自律。这样一些变化,只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环境、条件、内容、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在履行党员义务要求上的质变。退休后有新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广阔天地,对党员自觉性的要求更高而不是更低,这已经被许多离退休老干部的实践证明了。
需要很好把握住的是,老同志随着年龄增长有一个自然衰老的过程,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能力也随之不断降低,这是健康状态变量,与党员的党性观念无关。党组织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以人为本,对老同志因健康状态不同而导致履行党员义务能力的不同,要实事求是客观认定,给予充分关怀照顾,区别情况相应采取合情合理的不同措施,帮助不同健康状况的党员都能力所能及地履行党员义务。这才是离退休党员管理中真正需要研究的独特学问。如果对离退休党员的健康状况不加区分,一概而论宽或严,都势必要犯错误。
退休党员退职,永远不退党。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分别为合格党员划出的行为底线和道德高线,作为自我检查的镜子,自我衡量的尺子,时时对照,常常反省,不断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使自己的言行完全符合“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做有理想有信念的传承人。做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明白人。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做为人民服务的贴心人。具体讲应当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合格共产党员:一是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群众观、科学发展观。二是坚持不懈的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科学知识。同时,要在有生之年,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讲好中国故事,传播正能量。要在党忧党、爱党、护党。用先进的思想教育家人和身边的人。特别要用科学的辩证的眼光看待人和事,看社会要多看光明点,少看阴暗面。看他人要多看优点,少找别人的缺点和不足,减少自己的各种烦恼,提高自己的生存信心和决心。三是合理安排退休生活,科学养生,健康长寿,尽最大努力延长健康自理时间,缩短不能自理时间,实事求是地减轻国家、组织和家庭的负担。四是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履行好赡养长辈、抚育晚辈的义务,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继续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五是与时俱进,积极学习科学常识和技能,掌握现代生活中的新工具,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六是力所能及地发挥作用,无私奉献,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同志间发扬团结互助精神,乐于参与社区义务服务,密切联系周围的群众,向身边人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七是坚持原则,敢于向不良现象做斗争,做遵纪守法、文明、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