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议书
全体干部职工: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最高荣誉,是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投资吸引力、区域竞争力、文明向心力的“宝贵财富”,是对外宣传推介、展示多彩形象、助力全域旅游的“金字招牌”,是提升城市品质、共创美好家园的“强力推手”。为更好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汇集智慧,形成文明城市创建强大合力,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模范带头,争做文明风尚践行者。要崇尚社会公德,做到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要坚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要弘扬家庭美德,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互助、勤俭持家;要涵养个人品德,做到遵纪守法、崇德向善,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二、热心公益,争做文明风尚倡导者。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主动投身疫情防控、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弱助残、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带动身边人主动践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购物、文明养宠、文明上网、文明餐桌等文明理念,培育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为文明城市创建“添色增彩”“添砖加瓦”。
三、广泛发动,争做文明风尚传播者。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遵守《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要敢于制止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争抢插队、大声喧哗、损坏公物、随地吐痰、乱扔乱放、乱停乱摆、乱圈乱占、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传播知荣辱、守礼仪、促和谐的社会新风。
省精神文明办 省直机关工委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