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机关第四党支部在支部党员活动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会议由支部书记杨薇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杨薇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的内容,并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举措不断加以健全和落实。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推动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职工的一员,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原则和要求,不折不扣地把请示报告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带头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准确把握请示报告内容,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