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召开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起草工作启动会,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贵州老年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等起草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同志研究讨论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起草工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文阳主持会议并讲话,贵州老年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黄广钦参加会议。
会议汇报了《〈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起草工作方案(讨论稿)》,条例起草工作专班成员结合自身单位职能职责就做好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起草工作分别发表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精神和要求,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法制统一、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系统思维,要打破条条框框,不分章节、不照搬照抄,突出贵州特色,借鉴省外优秀经验,立一个管用、好用、实用的条例。
会议强调,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汇总和报告反馈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讲求策略,狠抓落实,务求立法工作任务高质高效推进。要增强合作意识,充分认识立法工作任务的紧迫性,自觉服从起草工作专班统一指挥调度,努力形成强大合力,以严谨细致专业精准的立法精神,完成好立法工作任务,不得敷衍推脱、拖延迟滞。要增强质量意识,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质量与立法效率并重。注重立法程序的合法性、立法内容的科学性、立法技术的规范性。
根据立法进度安排,2021年9月底至11月底为起草阶段,2021年12月上旬至2022年5月下旬为修改阶段,2022年6月上旬至7月上旬形成议案并提请审议。
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甘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