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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老年大学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上传处室:办公室    整理上传人:    发表日期:2024/3/27 12:10:03    点击量:1625 次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主要包括党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等党内法规,宪法及相关法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民法典、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法律等国家法律。

(二)个性普法内容。围绕老年人关心关注的问题高质量推进普法工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贵州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老年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二、普法对象

全校干部职工、教师、老年学员。

三、普法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增强干部职工、教师和老年学员法治素养,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努力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工作计划

(一)校党委每年召开1次以上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落实普法专项经费。(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328日前)

(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3月28日前)

(三)制定贵州老年大学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工作实施方案和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四)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五)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学校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学习计划,每年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培养,提升法治思维。(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以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责任处室: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130日前)

(七)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强对干部职工、老年学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好学校普法阵地作用,在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视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责任处室:宣传研究处、教务处,完成时限:1231日前)

(八)在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年内发布不少于4个普法信息。(责任处室:办公室、宣传研究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九)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学校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的热潮。(责任处室:宣传研究处、活动服务处,完成时限:1210日前)

(十)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老年学员身边、走进老年学员心里。

1.在教师和学员中开展普法微课堂、思政微课本学法普法活动,加强对学员的民法典教育。(责任处室:教务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2.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文艺演出、文艺创作等),创作民歌山歌等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民法典学习和宣传活动。(责任处室:活动服务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3.在离退休干部培训班中融入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治教育内容引导老年学员学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处室:老干部党建工作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一)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推动干部职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430日前)

(十二)加强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重要时节经常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1.“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处室:后勤保卫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2.“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处室:办公室、后勤保卫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3.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6·26”禁毒日等重要时节,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屏等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责任处室:宣传研究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三)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学校主题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处室: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引导学校干部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五)深入引导老年学员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老年人头脑,加强对老年人群的法治宣传。(责任处室:教务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六)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处室:宣传研究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七)加强老年群体法治教育,注重发挥老年学员、老年艺术社团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文艺演出、书画作品中展现法治内容,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法治的意识和水平。(责任处室:活动服务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八)参加法宣在线学法考试,完成年度学法考试和季度学法考勤,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有关要求。积极运用“中国普法”“学习强国”“黔微普法”“贵州改革”“天眼新闻”“动静贵州”“众望新闻”等平台开展学法普法。(责任处室:各处室,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九)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学法用法机制,采取网上观看形式,组织在职干部每年参加旁听庭审。(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231日前)

(二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测试,保证学习效果责任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130日前

二十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新法速递、以案释法活动,压实普法责任。(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130日前

二十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报送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学校八五普法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231日前

五、责任领导

贵州老年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杨薇

六、责任部门

贵州老年大学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危先明

联系电话:08518661046915885330757

联系电话:(0851) - 86610469    传真号码:(0851) - 8661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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