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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老年大学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上传处室:办公室    整理上传人:    发表日期:2022/4/1 10:22:29    点击量:8787 次

一、普法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学校“八五”普法规划,加大普法力度,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普法对象

全校干部职工、教师、老年学员。

三、普法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增干部职工、教师和老年学员法治素养,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四、行动计划

(一)校党委每年召开1次以上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落实普法专项经费。(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430日前)

(二)制定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41日前)

(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学校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学习计划,每年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130日前)

(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130日前

(五)在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年内发布不少于4个执法或普法信息。(责任处室: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责任人:杨  薇、马  琼,完成时限:1130日前)

)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活动服务处,完成时限:1210日前)

聚焦民法典宣传,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让民法典走到老年学员身边、走进老年学员心里。(责任处室:教务处、活动服务处、老干部党建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430日前)

扎实推进平安贵州、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处室:办公室、后勤保卫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6·26”禁毒日等重要时节,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屏等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一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二)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坚持把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依法履职。(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办〉,责任人:罗桂丽、韦启彬,完成时限:531日前)

(十深入引导老年学员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老年人头脑,加强对老年人群的法治宣传。(责任处室:教务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活动,注重发挥老年学员、老年艺术社团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责任处室:活动服务处,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参加法宣在线学法考试,完成年度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有关要求。(责任处室:各处室,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学法用法机制,采取网上观看形式,组织在职干部每年参加旁听庭审。(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130日前)

(十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新法速递、以案释法活动。(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130日前)

五、责任领

贵州老年大学副校长和琪凯

六、责任部门

贵州老年大学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霞

联系电话:08518228361613984019816

联系电话:(0851) - 86610469    传真号码:(0851) - 8661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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